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南華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等有關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嚴格管理,穩妥做好我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堅持“按需招生、綜合評估、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四)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和“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
(五)發揮和規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加強導師遴選和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認真履行復試有關規章制度和相應職責,提高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
(六)針對現場復試方式、學科專業特點和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學性。
(七)提高服務意識,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暢通考生聯系咨詢渠道,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
(八)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復試過程中要強化人性化安排和個性化關懷,要提前做好參加復試考生情況的精準摸排,加強對貧困地區、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考生的關愛幫扶。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
成立醫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醫院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職責:
1、負責對全院招生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統籌管理;
2、負責制訂醫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經學校審定的工作方案;
3、負責協調招生工作中的爭議,必要時及時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
4、負責統籌、協調、落實輿情監控、信息報送、后勤保障(電、網絡)及應急處置等工作。
5、審核各學科專業復試錄取結果,及時報研究生院招生辦。
(二)招生復試(調劑)工作小組
成立醫院招生復試(調劑)工作小組,主管領導為組長,各招生學科負責人、科教部和內部監督審計部工作人員為成員。
職責:
1、負責考生資格審查;
2、負責遴選、培訓復試專家及復試工作人員;
3、組織安排調劑工作人員,開展招生與調劑政策宣傳,精準發布調劑信息、反饋受理結果,及時接聽電話并負責招生政策咨詢,確保效率和服務質量;
4、組織確定復試內容、復試場地并負責復試內容的保密工作;
5、組織制定復試評分標準、程序及相關要求,制定招生復試工作計劃;
6、嚴格復試過程管理,核對提交擬錄取結果,報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審核。
(三)招生復試監督、保密小組
成立醫院招生復試監督小組,紀委領導為組長,內部監督審計部負責人為副組長、職員為成員。
職責:
1、負責對整個研究生招生復試和招錄過程進行紀律監管和督查。
2、負責研究生復試命題的保密工作。
(四)招生復試專家小組
根據各專業上線考生人數,確定復試小組。
組 長:各招生學科負責人
成 員: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職稱或具備博士學位的專家組成。內部監督審計部從醫院博、碩士研究生導師以及各招生學科的專家中按照專業合理抽取復試專家小組成員,其中1位為英語水平測試主考官。
職責:
1、確保復試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簽訂“公正”承諾書;
2、負責確定考生復試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工作程序;
3、負責招生復試內容的組織實施及復試成績的評定,進行綜合排序;
4、及時將本學科專業考生復試結果上報學院招生工作小組與招生領導小組審核與審定。
(五)招生復試命題小組
成立醫院招生復試命題小組,主管領導為小組組長,內部監督審計部從醫院專家庫抽取命題專家為成員。
職責:
1、負責研究生專業理論、技能考核的命題工作。
2、參與命題人員須簽署復試命題保密承諾書,如違反復試命題保密承諾書相關條款,將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相關法律法規責任。
三、復試基本條件
(一)我院各專業第一志愿考生均執行教育部劃定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地區復試分數基本線。考生需滿足本人所報考學科門類復試分數線要求,同時符合《南華大學2024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相關報考規定及要求,且資格審查合格。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改革文件要求,非臨床醫學類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的考生不得錄取為臨床醫學(專業代碼105100)專業學位研究生;已經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人員或者正在規范化培訓的人員不得報考臨床醫學(專業代碼105100)專業學位研究生,也無法辦理入學手續。如考生隱瞞規培信息,一經發現將取消錄取資格,后果自負。
(二)復試名單確定
所有學科、專業(領域)采取差額形式復試,我院將根據學校要求將符合初試成績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名單公布在醫院官網。采取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調劑考生的復試名單由我院根據公布的調劑工作細則確定,名單公布在醫院官網。
四、復試方式
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統一采用現場復試形式。
五、調劑工作
(一)調劑基本規則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內;考生初試考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一命題科目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英語(一)、英語(二)視為相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和經濟類綜合能力視為相同】且初試成績符合報考第一志愿專業國家復試分數基本要求,經審核同意可進行調劑。
2. 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二)研招網調劑系統
我院接收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以及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均須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每次開放“調劑服務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超過12小時后二級招生單位可根據調劑考生的數量與缺額情況隨時關閉調劑系統。報考我院的調劑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24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1、調劑系統開通后,醫院將根據錄取情況及時公布缺額專業的調劑名額與調劑的要求。
2、符合南華大學調劑條件及教育部公布的A類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可在我院公布調劑計劃缺額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提交調劑志愿。
3、醫院根據擬同意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及考生本人的填報志愿在網上通知考生復試,考生需及時查看并確認“復試通知”。
4、復試完成后,研究生院將根據我院上報的復試及錄取結果上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核通過后,在調劑系統里給學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請所有調劑考生保持通訊渠道暢通,被“擬錄取”的考生在24小時內須在網上接受擬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
5、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終審,如不符合政策,將取消錄取。
(三)調劑專業類別與方式
我院接受調劑考生的專業將在完成一志愿招錄后統一發布,具體調劑政策屆時發布在南華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主頁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
(四)調劑報名相關要求
1、符合南華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的要求;
2、所有調劑考生務必需在調劑系統中填報;
3、已經報考南華大學第一志愿未被擬錄取的考生,仍準備在原報考單位調劑,不得與前面志愿的研究方向相同。
(五)遴選原則
按照缺額計劃與報名人數以不低于1:3的復試比例擇優確定復試名單。
六、復試時間
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批次進行,一志愿線復試錄取完畢后,再組織調劑復試。
(一)一志愿進入復試考生復試時間:2024年3月31日-4月3日。
(二)調劑考生復試時間:根據南華大學統一安排再另行通知。
七、復試流程
(一)資格審查:2024年3月31日08:00—12:00
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嚴格考生資格審查的要求,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考前嚴格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我院要求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經審查,若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其復試資格。
資格審查地點:新藥學樓309室。
考生需提供材料原件進行現場審查,并提交相對應A4紙復印件1份由醫院留存,按照以下順序裝訂:
1、準考證。
2、居民身份證。
3、本科學習期間成績單(需加蓋畢業院校教務部門或檔案部門章)。
4、應屆畢業生的學生證復印件;往屆生的學歷證書復印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學位證書復印件(報考對學位有要求專業的考生);專科起點獲本科畢業證或者專升本的考生還須提交專科畢業證復印件;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交任意一項:a.全國自學考試6科以上(含6科)成績合格單的復印件并簽承諾書(承諾在入學報到時如不能提供畢業證原件,對于學校按照教育部規定取消入學資格無異議);b.成人高校專升本在讀考生持《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境外學校在讀本科生,不能以應屆生身份報考);在讀研究生須提供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考生還須在擬錄取前提供注銷原學籍證明;對于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供考籍卡(證)。
5、報考非全日制考生(必須為定向就業)和全日制定向就業的考生,必須提交本人書面申請和單位同意公函的原件。
6、《思想政治情況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網站下載),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審核、填寫意見并蓋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7、英語水平測試證書原件。
8、獲獎情況等相關材料。
上述材料中1、2、4、5項必須在復試前提交,其他材料若暫時無法提供,在不影響復試考核公平性的基礎上,可視情況給予緩交。
(二)心理健康測試
考生復試前登錄心理健康教育系統進行心理健康測試,心理健康測試結果作為考生心理健康狀況評價參考,具體測試操作流程如下:
2024年研究生復試-心理測評二維碼
心理健康測試實施流程:
第一步:使用本人微信或QQ掃碼登錄心理健康教育系統,用戶名為考生身份證號,默認密碼是123456。
第二步:請考生檢查并根據實際情況修改其個人資料。
第三步:點擊【測試】參與測評。
第四步:測試只能做一次,不能重復施測,完成之后提交試卷,顯示“提交成功”即可。
(三)體檢
復試階段不統一組織體檢。考生在入學時,將個人有效體檢報告(二甲醫院以上,入學前三個月內均可)上交至我院,未按時提交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四)復試費標準及繳費方式
根據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關于我省研究生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3]262號)和《關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3]468號)規定,研究生招生復試費為120元/生。考生復試前通過銀行或手機銀行APP匯款至南華大學(不支持微信、支付寶轉賬):
戶名:南華大學 賬號:43001510064050005899
開戶行:建行衡陽石鼓支行
轉賬匯款時在備注中注明:復試費+姓名+報考專業(簡稱),因備注的字數有限,可簡短備注,如:復試費張**臨床。考生繳費憑證提交各二級招生單位存檔。各二級招生單位審核復試考生的繳費情況,未交納復試費者不得參加復試;已交納者如因本人原因沒來參加復試,學校不予退費。
八、復試內容與成績
(一)復試內容
1、專業筆試(權重20%):專業課考試,考核學生專業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學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滿分100分。
2、實踐(實驗)能力的考核(權重30%):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時間一般不超過15分鐘,滿分100分。
3、綜合面試(權重50%):主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進行考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100分。
4、復試加權總分為:專業筆試(100分)*20%+實踐(實驗)能力的考核(100分)*30%+綜合面試(100分)*50%=100分。
(二)復試具體時間安排:
1、專業筆試:2024年4月1日09:00-10:00,筆試地點為辦公樓二樓多功能廳,筆試完之后再進行操作考核抽簽。
2、實踐(實驗)能力的考核:2024年4月1日14:00-19:00,考生按抽簽排序到毓秀樓1樓技能中心進行。
3、綜合面試:2024年4月2日08:00-19:00,上線考生憑身份證原件至毓秀樓一樓進行。每個考生面試時間控制在20分鐘以內。
(三)操作考核流程注意事項
操作考核設A、B、C、D、E5個平行考站,考生根據操作考核抽簽順序,按照現場工作人員的指引分別到相應的考站進行操作考核。考生考核結束后從到物件存放處領取存放的物品后從另一方向離開,不得與候場考生接觸。
九、擬錄取
(一)每批次復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計算,其中復試不合格者不予擬錄取(總分為100分,低于60分為不合格),根據各專業的招生計劃數和綜合成績排名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具體如下:
考生綜合成績(100分)=初試總分/5×(60)%+復試成績×(40)%。
如綜合成績排名在前的考生放棄,后面考生可以依次遞補。
調劑考生的擬錄取專業必須與調劑網申請調劑專業保持一致。
復試通過的考生須簽訂擬錄取承諾書,復試情況登記表及擬錄取匯總表上學習形式必須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三)擬錄取考生憑南華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出具的調檔通知回檔案所在單位調取檔案及工資關系,在規定時間內寄達學校。應屆畢業生可畢業后將檔案再寄達學校。
(四)報考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共同簽訂三方協議。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五)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醫院和學校同意后,可以在2024年4月25日前向學校研招辦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2年再入學。
(六)公示
我院將每批次復試結果及擬錄取名單在醫院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一周。
(七)其他
以上復試具體考核內容及方式將可能根據教育部后續要求及遠程復試系統測試做相應調整。
十、一志愿上線考生研究方向調整
(一)醫院在完成一志愿上線考生第一批復試后,將在院官網上公布接受院內調整復試的研究方向及缺額指標。符合以下條件的一志愿上線考生,經本人申請,可以參加本院其他有缺額的研究方向進行院內研究方向調整復試:
1、第一批復試成績合格(復試綜合成績60分及以上)的一志愿上線考生。
2、未被報考研究方向錄取、愿意接受院內研究方向調整復試。
3、按要求提交《院內專業研究方向調整申請表》。(二)院內調劑復試的內容及流程同前。
(三)研究方向調整復試時間安排:
1、專業筆試:2023年4月3日13:00-14:00,筆試地點為新藥學樓312室,筆試完之后再進行操作考核抽簽。
2、實踐(實驗)能力的考核:2023年4月3日14:30-17:30,考生按抽簽排序到毓秀樓一樓進行。
3、綜合面試:2023年4月3日15:00-18:30,上線考生憑身份證原件至毓秀樓一樓進行(完成技能操作之后便進行面試)。每個考生面試時間控制在20分鐘以內。
十一、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整個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指導;監察小組負責對招生過程的監督,一旦出現違紀違規事件,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紀檢、監察及研究生院將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全過程監督。
(三)實行信息公示制度。復試結果按學校要求進行公示10個工作日。
(四)復議制度。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內,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組辦公室受理實名的書面投訴,對投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有關二級招生單位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如存在違紀違規現象將追究有關人員和單位責任。
(五)2024年碩士生復試、錄取期間,為方便考生反映復試錄取的有關情況,設置聯系電話:0731-85667609,監督舉報電話:0731-85668104;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十二、注意事項
未按規定時間參加我院復試的考生按棄權處理。
十二、注意事項
未按規定時間參加我院復試的考生按棄權處理。
十三、其他未盡事宜,以南華大學相關文件和規定為準,科教科負責解釋。
一志愿復試名單、專業擬招生人數見附件1、附件2。
附件:
1、南華大學附屬長沙中心醫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線考生復試名單
南華大學附屬長沙中心醫院
2024年3月27日
醫德醫風和醫藥領域腐敗問題集中整治舉報:
一、電話:0731-85667861
二、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三、信息平臺:長沙市中心醫院官網
四、郵寄地址:長沙市韶山南路161號長沙市中心醫院安全辦,郵編:410004
五、來訪接待:長沙市中心醫院安全辦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