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2]3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南華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等有關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嚴格管理,穩妥做好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堅持“按需招生、綜合評估、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四)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和“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
(五)發揮和規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加強導師遴選和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認真履行復試有關規章制度和相應職責,提高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
(六)針對現場復試方式、學科專業特點和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學性。
(七)提高服務意識,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暢通考生聯系咨詢渠道,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
(八)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復試過程中要強化人性化安排和個性化關懷,要提前做好參加復試考生情況的精準摸排,加強對貧困地區、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考生的關愛幫扶。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
成立醫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醫院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職責:
1、負責對全院招生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統籌管理;
2、負責制訂醫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經學校審定的工作方案;
3、負責協調招生工作中的爭議,必要時及時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
4、負責統籌、協調、落實輿情監控、信息報送、后勤保障(電、網絡)及應急處置等工作。
5、審核各學科專業復試錄取結果,及時報研究生院招生辦。
(二)招生復試(調劑)工作小組
成立醫院招生復試(調劑)工作小組,主管領導為組長,各招生學科負責人、科教科和內部監督科工作人員為成員。
職責:
1、負責考生資格審查;
2、負責遴選、培訓復試專家及復試工作人員;
3、組織安排調劑工作人員,開展招生與調劑政策宣傳,精準發布調劑信息、反饋受理結果,及時接聽電話并負責招生政策咨詢,確保效率和服務質量;
4、組織確定復試內容、復試場地并負責復試內容的保密工作;
5、組織制定復試評分標準、程序及相關要求,制定招生復試工作計劃;
6、嚴格復試過程管理,核對提交擬錄取結果,報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審核。
(三)招生復試監督、保密小組
成立醫院招生復試監督小組,紀委領導為組長,內部監督科負責人為副組長、職員為成員。
職責:
1、負責對整個研究生招生復試和招錄過程進行紀律監管和督查。
2、負責研究生復試命題的保密工作。
(四)招生復試專家小組
根據各專業上線考生人數,確定復試小組。
組 長:各招生學科負責人
成 員: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職稱的專家組成(博士視同副高級職稱)。各招生學科隨機抽取3位復試小組專家,其中1位為英語水平測試主考官。內部監督科從醫院博、碩士研究生導師中隨機給每個招生學科抽取剩余2位復試專家小組成員。
職責:
1、確保復試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簽訂“公正”承諾書;
2、負責確定考生復試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工作程序;
3、負責招生復試內容的組織實施及復試成績的評定,進行綜合排序;
4、及時將本學科專業考生復試結果上報學院招生工作小組與招生領導小組審核與審定。
(五)招生復試命題小組
成立醫院招生復試命題小組,主管領導為小組組長,內部監督科從醫院專家庫抽取命題專家為成員。
職責:
1、負責研究生專業理論、技能考核的命題工作。
2、參與命題人員須簽署復試命題保密承諾書,如違反復試命題保密承諾書相關條款,將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相關法律法規責任。
三、復試基本條件
(一)我院各專業第一志愿考生均執行教育部劃定的《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地區復試分數基本線。考生需滿足本人所報考學科門類復試分數線要求,同時符合《南華大學2023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相關報考規定及要求,且資格審查合格。
(二)復試名單確定
采取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調劑考生的復試名單由我院根據公布的調劑工作細則確定,名單公布在醫院官網。
四、復試方式
2023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復試錄取統一采用現場復試形式。
五、調劑方案
定于2023年4月6日22:00點至4月7日10:00點之間開放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系統。
(一)報名相關要求
1、符合南華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的要求;
2、已經報考南華大學第一志愿未被擬錄取的考生,仍準備在原報考單位調劑,不得與前面志愿相同的研究方向;
3、所有調劑考生務必在調劑系統中填報。
(二)遴選原則
按照缺額計劃與報名人數以不低于1:3的復試比例擇優確定復試名單。
(三)接受調劑的專業和名額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 | 調劑名額 |
1 | 100200 | 臨床檢驗診斷學 | 1 |
2 | 100200 | 耳鼻咽喉頭頸外科學 | 1 |
3 | 100200 | 腫瘤學 | 1 |
4 | 105100 | 內科學(腎臟病學) | 1 |
5 | 105100 | 運動醫學 | 1 |
合計 | 5 |
六、復試時間
調劑考生復試時間:2023年4月11日全天。
七、復試流程
(一)資格審查:2023年4月10日全天
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嚴格考生資格審查的要求,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考前嚴格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我院要求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經審查,若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其復試資格。
資格審查地點:南華大學附屬長沙中心醫院新藥學樓309室。
考生需提供材料原件進行現場審查,并提交相對應A4紙復印件1份由醫院留存,按照以下順序裝訂:
1、準考證。
2、居民身份證。
3、本科學習期間成績單(需加蓋畢業院校教務部門或檔案部門章)。
4、應屆畢業生的學生證復印件;往屆生的學歷證書復印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學位證書復印件(報考對學位有要求專業的考生);專科起點獲本科畢業證或者專升本的考生還須提交專科畢業證復印件;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交任意一項:a.全國自學考試6科以上(含6科)成績合格單的復印件并簽承諾書(承諾在入學報到時如不能提供畢業證原件,對于學校按照教育部規定取消入學資格無異議);b.成人高校專升本在讀考生持《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境外學校在讀本科生,不能以應屆生身份報考);在讀研究生須提供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考生還須在擬錄取前提供注銷原學籍證明;對于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供考籍卡(證)。
5、報考為定向就業的考生,必須提交本人書面申請和單位同意公函的復印件。
6、《思想政治情況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網站下載),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審核、填寫意見并蓋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7、英語水平測試證書原件。
8、獲獎情況等相關材料。
9、“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以下簡稱“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須提交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役部隊簽發的《退出現役證》,在復試3天前攜帶原件及復印件到研究院招生辦進行審核。
10、二級招生單位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詳見二級招生單位網站。
上述材料中1、2、4、9項必須在復試前提交,其他材料若暫時無法提供,在不影響復試考核公平性的基礎上,二級招生單位可視情況給予緩交。
(二)加分資格審查
具備教育部規定加分資格(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等項目考生,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考生,須在復試3天前攜帶原件及復印件到研究院招生辦進行審核。
研招辦根據教育部下發的加分文件審核考生身份和加分項目,經核對無誤后方可加上相應的分數;逾期學校將不予受理。
(三)心理健康測試
考生復試前登錄心理健康教育系統進行心理健康測試,心理健康測試結果作為考生心理健康狀況評價參考,具體測試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四)體檢
復試階段不統一組織體檢。考生在入學時,將個人有效體檢報告(二甲醫院以上,入學前三個月內均可)上交至我院,未按時提交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五)復試費標準及繳費方式
按照湖南省發展改革委等《關于加強我省研究生收費管理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18〕99號)規定執行,研究生招生復試費為120元/生。
八、復試內容與成績
(一)復試內容
1、專業筆試(權重20%):專業課考試,考核學生專業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學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滿分100分。
2、實踐(實驗)能力的考核(權重30%):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時間一般不超過15分鐘,滿分100分。
3、綜合面試(權重50%):主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進行考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100分。
4、復試加權總分為:專業筆試(100分)*20%+實踐(實驗)能力的考核(100分)*30%+綜合面試(100分)*50%=100分。
(二)復試具體時間安排:
1、專業筆試:2023年4月11日08:00-9:00,筆試地點為新藥學樓309室,筆試完之后再進行操作考核抽簽。
2、實踐(實驗)能力的考核:2023年4月11日10:00-12:00,考生按抽簽排序到毓秀樓1樓技能中心進行。
3、綜合面試:2023年4月11日14:30-17:30,上線考生憑身份證原件至新藥學樓309和312進行。每個考生面試時間控制在20分鐘以內。
(三)操作考核流程注意事項
操作考核設A、B、C、D、E5個平行考站,考生根據操作考核抽簽,按照現場工作人員的指引分別到相應的考站進行操作考核。考生考核結束后從到物件存放處領取存放的物品后從另一方向離開,不得與候場考生接觸。
九、擬錄取
(一)每批次復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計算,其中復試不合格者不予擬錄取(總分為100分,低于60分為不合格),根據各專業的招生計劃數和綜合成績排名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具體如下:
考生綜合成績(100分)=初試總分/5×(60)%+復試成績×(40)%。
如綜合成績排名在前的考生放棄,后面考生可以依次遞補。
調劑考生的擬錄取專業必須與調劑網申請調劑專業保持一致。
(二)復試通過的考生須簽訂擬錄取承諾書,復試情況登記表及擬錄取匯總表上學習形式必須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三)擬錄取考生憑南華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出具的調檔通知回檔案所在單位調取檔案及工資關系,在規定時間內寄達學校。應屆畢業生可畢業后將檔案再寄達學校。
(四)報考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共同簽訂三方協議。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五)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醫院和學校同意后,可以在2023年4月25日前向學校研招辦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2年再入學。
(六)公示
我院將每批次復試結果及擬錄取名單在醫院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一周。
(七)其他
以上復試具體考核內容及方式將可能根據教育部后續要求及遠程復試系統測試做相應調整。
十、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整個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指導;監察小組負責對招生過程的監督,一旦出現違紀違規事件,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紀檢、監察及研究生院將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全過程監督。
(三)實行信息公示制度。復試結果按學校要求進行公示10個工作日。
(四)復議制度。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內,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組辦公室受理實名的書面投訴,對投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有關二級招生單位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如存在違紀違規現象將追究有關人員和單位責任。
(五)2023年碩士生復試、錄取期間,為方便考生反映復試錄取的有關情況,設置聯系電話:0731-85667609,監督舉報電話:0731-85668104;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十一、注意事項
未按規定時間參加我院復試的考生按棄權處理。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以南華大學相關文件和規定為準,科教科負責解釋。
南華大學附屬長沙中心醫院
2023年4月6日
醫德醫風和醫藥領域腐敗問題集中整治舉報:
一、電話:0731-85667861
二、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三、信息平臺:長沙市中心醫院官網
四、郵寄地址:長沙市韶山南路161號長沙市中心醫院安全辦,郵編:410004
五、來訪接待:長沙市中心醫院安全辦辦公室